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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23-09-05 浏览次数?294 返回列表

关于拟对王海东等7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告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籍管理行为,保障教育教学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1号)第三十条、《沈阳城市建设学院高职扩招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一条文件要求,学校拟对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学生给予退学处理。现有王海东?人因个人原因不提交学信网学历照片,辅导员老师多次催促并告知其影响学历注册及取得毕业证书的后果后,仍不配合提供照片,且不配合办理退学手续,无反馈和回复的信息。现拟对王海东等7人作退学处理并予以公示。由于部分学生长期难以联系到学生本人,现以公告形式送达拟退学处理意见、/p>

公告时间?023???mdash;9?0?/p>

学生本人如对拟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陈述,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p>

联系人:生老师 联系电话?24-31963708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2023???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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