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 总则
第二 申请
1.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须是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团队人数不超?人,团队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由一年级学生担任:br /> 2.团队须有明确的创新创业项目;
3.团队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
4.团队须有学校在职人员作为指导教师、br /> 第四 入驻申请
1.创新创业团队的入驻申请须由团队负责人提出:br /> 2.团队提交入驻基地申请书和创业计划书
第三 审批
1.团队负责人在校表现良好并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成员目标一致,具有团队精神:br /> 3.创新创业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市场潜力:br /> 4.创业(商业)计划书内容全面并具有可操作性;
5.团队成员在校期间,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情况;
6.同等条件下,团队获得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可优先入驻:br /> 7.同等条件下,参加过我校创新创业培训、以及其他创业培训的创业项目优先入驻、br /> 第六 审批、注册与准入
1.双创基地对团队提交的申请表和创业计划书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学校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小组进行评审:br /> 2.双创基地对符合标准的团队进行公示,无疑义后,在双创基地的指导下,15天内完成创新创业工作场地的装饰,经检查合格,5天内正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br /> 3.团队成员学习双创基地的管理规章制度;
4.团队领取场地编号及柜子钥匙,并入驻基地
第四 变更与终歡/div> 第七 如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在项目入驻期间发生变更,或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在入驻期内毕业需要变更,须向双创基地提交变更申请,经双创基地批准后变更、br /> 第八 创新创业团队若是出现以下问题,经双创基地核实后,可终止其入驻,并根据双创基地有关规定对其处罚,责令其离开基地。入驻团队在收到退出通知书后?5日内,须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退出者,双创基地将从逾期之日起收取一定的场地租赁费,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校纪处分、br /> 1.经学校评估认定为不再符合基地入驻要求的团队;
2.每学期经营状况不佳,学期综合考核合格但排名在?0%的团队原则上予以终止:br /> 3.团队依托校外机构入驻基地,并由校外机构或非在校生主导的创新创业活动,一经发现核实立即终止;
4.团队未按规定时间入驻基地并开展相关工作;
5.未按照基地管理办法从事项目的运营工作,项目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办公室经常处于空闲或是关闭状态者,经核实可终止:br /> 6.未按照项目申请书要求,随意扩大经营项目,从事与申报项目不相关的任何商业行为的:br /> 7.凡是未征求双创基地同意,接受采访并造成舆论导向歪曲的团队,双创基地将追究其责任,缩减其入驻场地或终止孵化;
8.未经同意擅自更改创新创业入驻项目的;
9.团队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被学校开除学籍的:br /> 10.向双创基地提交的各项材料弄虚作假的;
11.团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12.因安全问题受到两次及以上警告者;
13.因卫生问题受到三次及以上警告者
第五 管理
4.团队可以在学校公共场合举办创新创业等活动,但需要向双创基地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后勤集团和保卫处的同意后方可进行:br /> 5.入驻团队及个人须遵守双创基地相关规定、br /> 第十 考核
(一)考核时间:创新创业团队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成果汇报两部分,日常考核贯穿整个入驻期;成果汇报考核每年2次,分别?月份?2月份进行、br /> (二)考核程序9br /> 1.双创基地向创新创业团队发出通知,团队根据考核标准,在学期、年度末上报项目运营报告:br /> 2.双创基地对团队学期、年度运营成果进行检查评比;
3.双创基地根据检查评比情况,评选优秀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之星;
4.双创基地将团队在创新创业实践中的情况通报所在系:br /> 5.双创基地为团队建立考评档案、br /> 第十一 创新创业基地根据检查评比结果,对优秀团队及其指导老师进行表彰奖励、br /> 第十二条 团队创新创业实践获得的成果经考核鉴定后,团队学生可获得创业教育学分
第六 服务
第七 附则